公安备案

更新时间:2020-04-28 18:05:30

操作场景

您的网站备案申请通过管局审核并获得备案号后,您需在网站开通后30日内进行公安备案。如果您的网站涉及经营性行为还需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许可证。本文档指导您如何在网站开通后30日内进行公安备案。

前提条件

网站备案成功,且已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

注意事项

公安备案审核通过后,您需在30日内登录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在您的已备案网站详情中,复制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,下载备案编号图标,复制备案编号 HTML 代码,并编辑您的网页源代码。

操作步骤

下载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

1.在 “下载中心” 下载 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。
2. 阅读并了解公安备案操作流程,准备公安备案申请所需的信息。

注册与登录

1.在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, 单击【联网备案登录】。
2. 在 “联网备案登录” 页面,单击【注册】
3.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,单击【注册】,完成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的账号注册。
4. 返回 “联网备案登录” 页面,输入您注册的账号、密码,以及验证码,单击【登录】

填写开办者主体信息

1.在弹出的 “系统提示” 窗口中,单击【进入】
2. 在 “网站开办主体” 页面,根据实际需求,选择开办主体性质
3. 根据页面提示逐步操作

填写新办网站信息

1.在左侧导航栏中,单击【新办网站申请】,进入 “新办网站申请” 页面。
2. 确认网站开办主体信息无误,单击【下一步】。
3. 根据页面提示,填写网站基本信息,并单击【下一步】
主要参数信息如下:

网站信息

i. 网站开通日期:首次备案通过日期。您可在 工信部网站 的【公共查询】查询审核通过时间。
ii. 域名证书:前往服务商域名管理后台获取。
iii. 从域名:能访问该网站的其它域名。
iv. IP:填写您备案服务器的 IP 地址。

网络接入服务商

若您的主机是在网宿,办理公安备案的域名是通过网宿在工信部备案,网宿信息如下:
i. 网络接入服务商名称:请写合同主体企业名称
网络接入商所属区域:请写合同主体企业所属企业
域名注册服务商
从域名服务商处获取:服务商名称及其所属区域信息。

服务类型

若不涉及,请将 “是否提供互联网交互服务” 选择为 “否”。
i. “开办主体性质” 为 “个人”:可选择博客/个人空间,若有其他类型内容可如实勾选。
ii. “开办主体性质” 为 “单位”:请根据实际情况勾选。
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
请按照网站涉及范围如实勾选。互联网危险品信息发布,网址内容中前置审批内容选择时,均需要上传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以备核实。

相关前置许可

若您的 “开办主体性质” 为 “单位”,且有前置审批的项目,请如实填写。

网站语种

请根据实际情况,如实填写。

4.根据页面提示,填写网站负责人信息,并单击【下一步】。

同意责任书并提交审核

阅读《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告知书》,勾选 “我已阅知上述告知事项,保证提交内容真实有效,承诺履行上述网络安全义务。”,单击【提交】。

违规处理
请阅读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上相关政策法规。

网站违规信息处理机制
根据网监部门规定,网站出现违规信息必须删除。如果您解析到网宿服务器上的网站出现违规信息,网宿工作人员会立即通知您删除违规信息。如果您无响应,网宿将取消您的网站接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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